农民工朋友进城到施工项目务工,在劳动维权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日期:2019-05-05 16:36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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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农民工朋友们要有一定劳动维权防范意识。在工作前,两个“要做到”:一要做到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在从事建设工程工作之前,做到“三个清”:清楚建设工程项目全称和地址;清楚施工单位名称;清楚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方式。二要做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岗位情况、工作要求,拒绝签订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也不能只有口头合同。如果是跟班组长干活,也要与班组长签订有关劳动内容、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方式和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书面协议。工作时,两个“要注意”:一要注意配合企业用工管理。目前国家要求建设领域积极推行实名制管理与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在工作时配合好企业的相关用工管理工作,这也有利于保护农民工朋友的权益。二要注意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完工后,农民工朋友要积极做好书面结算,把工作明细和应得工资写清楚。另外,还要妥善保存劳动合同、结算单、工资欠条、考勤表等相关证据,防止日后追要工资时没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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