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手续怎么办理?

日期:2024-08-05 09:29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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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到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免费申请手续,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表格可到省民政厅网站下载或到当地民政局领取)。经办人申请时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免费对象(死者)有效证件(如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等)、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申请表一式两份,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有效,一份由民政部门留档,另一份由经办人连同其它相关材料出具给殡仪馆,在结算殡葬费用时由殡仪馆直接免除相关费用。

  (三)无名尸经县以上公安机关公告确认,并出具允许火化证明,免费手续由民政部门代为办理。

  (四)在异地死亡并在死亡地火化的,经办人先付费,后凭有效票据和相关手续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殡仪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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