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智能问答 > 市工信局 > 其他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