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2-0400-2025-0002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有关规定和《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版)》有关约定,对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新亭社区卫生服务站予以中止(暂停)医保结算,特此公告。
序号 |
医药机构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暂停)时间 |
1 |
H35040301466 |
三元区城关街道新亭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三元区新市中路65号 |
2025年5月21日-6月20日 |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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