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2-0400-2024-0004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三明市市本级1家定点医疗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第二批)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时间:2024-11-06 15:1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精神,按照我市2024年度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2024年第二批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1家医疗机构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机构类别

解除时间

H35040201485

梅列区洋溪卫生院连茂村卫生所

医疗机构

2024年10月22日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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