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2-0400-2024-0004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按照我市2024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市本级2024年1-10月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31家医药机构(医疗机构25家、零售药店6家)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附件:三明市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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