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2-0400-2023-0004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8-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50号)、《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2〕15号)及《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明医保〔2022〕53号)要求,经评估,2023年7月份新增尤溪县康信大药房等4家医药机构为三明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告。
附件: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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