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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基金监管
索 引 号: SM00112-0400-2022-00004
备注/文号: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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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
有效性:
废止
关于新增将乐县漠源乡卫生院坡坑村卫生所为三明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时间:2022-02-0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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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50号)要求,经评估,2022年1月份新增将乐县漠源乡卫生院坡坑村卫生所为三明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附件: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2年2月9日
附件下载
20220209第五批专家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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