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2-02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 明医保〔2026〕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1-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
明医保〔2026〕2号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时间:2026-01-09 17:00
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中心,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闽医保〔2025〕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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