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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SM00112-0200-2025-00006
备注/文号: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10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性:
失效
有效性:
废止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部分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用药和诊疗项范围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时间:2025-01-1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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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有关定点医
疗
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部分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用药和诊疗项范围的通知》(闽医保〔202
4
〕
117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
2
5
年
1
月
10
日
附件下载
闽医保〔2024〕117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部分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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