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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SM00112-0200-2024-00012
备注/文号: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29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性:
失效
有效性:
废止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时间:2024-03-2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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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医保
局各
派出机构
,
市医
保
中心: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
(
闽医保〔
2024
〕
19
号
)
转发给你们,请
认真遵照执行
。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
24
年
3
月
29
日
附件下载
闽医保〔2024〕19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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