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2-0200-2023-0006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时间:2023-10-12 09:57

近日,三明市医保局会同三明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调整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我市第十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214项,今年实施医疗服务专项价格调整1159项,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简称C-DRG”)病组产生较大影响。同时,2021年实施C-DRG收付费3.0版运行2年,疾病诊断复杂性和住院资源消耗都发生变化。根据2023年市深化医改工作部署,要持续优化C-DRG定额和管理措施。按照同级别医院“同病、同治、同质、同价”原则2021年实施C-DRG收付费改革3.0版进行完善形成C-DRG收付费改革调整方案4.0版

二、主要内容

(一)新增病组。

1.新增临床需求新技术病组。结合临床发展需求,促进新技术临床发展和应用,新增腔镜手术、ESD操作、介入等新技术病组,包含“肝脏的其他手术 ”“经导管瓣膜手术”“经导管先心病手术”“胃肠镜治疗”等11个病组并制定收付费标准。

2.新增中医中治病组。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突显中医药特色,对应用中医方法完成诊断和治疗,执行中西医同病同价,新增“四肢关节骨折撬拨复位术”“痔疮的中医手术治疗”“肛肠疾病的注射和套扎治疗”“肛肠感染性疾病的挂线治疗”“肛肠感染性疾病的切除和引流治疗”等5个中医病组并制定收费标准。

(二)调整病组定额标准。更好地保障住院患者医疗权益,体现疾病诊治的复杂程度和资源消耗差异,在原来839个病组中,调整“肾和输尿管其他手术”“一般附件手术或盆腹腔探查术”“脑脊髓出血性疾病,无或有轻微合并症并发症”等799个病组收费标准

(三)调整除外高值药品。结合国家、省集采药品价格调整幅度、品规变化等情况可另行收费高值药品(单价为1000元以上)目录中,新增“阿布昔替尼片”“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等62个品种,保留“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等94个品种。

(四)调整除外高值耗材。在人工晶体、疝气补片、心脏起搏器、支架、人工关节、内固定材料、球囊、人工瓣膜、膜肺9类高值耗材目录中剔除“膜肺”,增加除颤器”。

(五)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或新增纳入C-DRG收付费管理的医保支付政策仍按原有规定执行。9类高值耗材,实行国家和省集采价格的,按照国家和省集采高值耗材医保支付政策动态调整;达芬奇机器人手术辅助操作系统,镇痛分娩、导乐陪伴分娩等特需医疗及整形美容的非医保项目,由患者个人自付。

三、加强配套措施。

医疗机构是执行C-DRG收付费改革主阵地,是与患者沟通交流的第一线。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规范医疗行为,建立完善配套制度;要加强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舆情跟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相关部门要夯实监管、执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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