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2-0200-2021-00011
  • 备注/文号: 明医保〔2021〕1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2-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明医保〔2021〕15号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时间:2021-03-05 17:40
市医保局各县(市)派出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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