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2-0300-2025-00043
- 备注/文号: 明医保函〔2025〕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125号)收悉,我单位办理如下:
我局积极发挥医保政策导向作用,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方式、优化医保待遇保障政策等举措,为我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高质量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为全市居民的健康福祉筑牢防线。
一、构建医防协同新格局
基本医保的最终目的是为参保人健康提供制度保障,我市在医防融合、医防协同发展方面进行了探索,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重要抓手,基本医保从“保费用”转向“保健康”。将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结合打包给总医院,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入预算为基础,建立“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基金按人头年度打包支付给总医院,明确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是县域(区域)内老百姓的健康管理主体。同时对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量化健康绩效考核指标,将人均寿命、人均医疗费用等健康绩效指标纳入院长年薪制考核,引导医疗机构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让群众少得病,少付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2023年,我市人均预期寿命80.19岁(全国78.6岁),人均医疗费用2336元(全国2958元),人均自付费用945元,人均药品耗材872元,以较少的资源投入,取得了较好的健康效益,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为家庭医生服务释放更多资源空间。
二、夯实基层医疗保障
一是加强基层慢病保障政策。为合理引导就医流向,报销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同时,对已确诊的将糖尿病、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炎、脑卒中及后遗症等6种慢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参保患者,给予39种基本药物保障政策,引导患者在基层就诊,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政策实施以来,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基本药物527万人次,报销6755.44万元。二是稳步提高基层住院报销比例。采取阶梯式设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到基层治疗,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目前,城乡居民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比在三级高25个百分点;在职、退休职工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88%、93%,二级医疗机构83%、88%,三级医疗机构78%、83%,门诊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制定有利于中医服务发展的倾斜政策。为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探索开展内容丰富的医养结合服务,通过提高医保待遇水平、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政府投资管理的一体化村卫生所和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开通外伤处理的清创、换药、拔罐、刮痧等在内的54个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和扩容。四是特色医疗服务纳入医保。目前,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库已经涵盖上门服务、康复治疗、互联网+、远程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可申请家庭病床服务,家庭病床治疗所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按一次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并执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付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家庭医生签约率与服务质量,提升签约居民的获得感。五是健全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创新开发全国首款与C-DRG相衔接的定制普惠型商业补充保险“三明普惠医联保”,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全市共有12家总医院服务站投入使用,为参保群众提供眼科检查、幽门螺旋杆菌检测、理赔协助、导诊等服务。2024年参保人数为28.31万人,累计赔付0.59万人,累计赔款2614.78万元,赔付率61.6%,参保患者人均报销比例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64.58%的基础上提升12.30%。
下一步,我局持续完善医保基金总额打包支付方案,为参保人健康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加快健全以“1”为基础,“3+N”协同发力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保障需求,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领导署名:徐志銮
联 系 人:吴 昊
联系电话: 8299160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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