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2-0300-2024-00026
- 备注/文号: 明医保函〔2024〕1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保障人民健康的建议》(第20244066号)收悉,我单位办理意见如下:
一、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
近年来,随着三明医改的深入推进,我市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医防融合、医防协同发展方面进行了探索,对紧密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实行医保基金“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制度。明确医共体(总医院)是县域内老百姓的健康管理主体,医保包干基金不仅可以用于治疗,也用于健康。一是加强慢性病管理。深入开展慢病管理、行为促进、宜居环境等行动计划,推行分级、分类、分标、分片和积分制管理,推动危险因素早发现、早干预和慢病患者早治疗、早管理。二是助力医防融合。推动医防融合改革。推进“两师两中心”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康管理新机制,提高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医保基金由过去仅购买医疗服务向购买医疗服务与健康并重转变,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是医保服务下沉家门口。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将职工参保登记等21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放到全市141个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9项业务下放到村(社区)医保服务点。二是将医保报销端口开通到村。截至2023年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2315家,其中定点卫生所1265家,标准化村所已全部开通医保,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扩充基层医疗服务价格及项目。为促进分级诊疗,夯实基层医疗发展基础。扩充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6549个,完善一体化村卫生所医疗服务项目,从18个增加到54个,打通群众在家门口就医收费“最后一公里”。四是强化基层用药供应保障。加强医疗机构药耗采购管理,督促总院加强对所属基层分院药耗采购的指导监督,适当归拢、统一审核采购计划,进一步提升配送效率。加强药耗配送企业履约考核,实行“一品一配”,一个品种只允许一个企业配送,配送企业需配送至医联体内所有医疗机构,对配送率不达标的企业采取扣减预付款等惩戒措施,解决偏远基层医疗机构药耗供应不足、不及时的问题,狠抓供应环节“最后一公里”。五是实行医保差别化报销政策。采取阶梯式设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地区医疗机构就诊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均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合理引导就医流向。六是加强基层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6种门诊特殊病种的慢性病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使用指定的39种基本药物,药品实行单列管理,医保基金予以全额支付,政策执行至今累积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基本药物保障403.23万人次,报销5330.89万元。
三、助力中医药事业发展
我市实施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在医保支付改革中紧密结合中医药事业发展,以保护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创新为导向,以群众就医需求为核心,以价格调节为杠杆,积极服务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传承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在全省率先设立中药饮片药事服务费和中医辨证论治费。在全省率先增设药事服务费项目和中医辨证论治费项目,由医保基金支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药事服务费30元/人次,中医辨证论治费10元。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得到体现,有利于维护医疗稳定环境,减少医患矛盾,充分发挥药师在审核评价处方、对医师的监督、药师管理与质量控制等的作用。二是制定有利于中医服务发展的倾斜政策。以深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对体现中医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服务项目在价格政策上给予扶持,提高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等项目价格。三是实行中药统一限价采购。我市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常用的72种中药饮片实施联合限价采购,从各总医院及药检所组织中医药学专家全程参与评审,确保采购质优价廉的中药饮片。四是医保基金报销向中医倾斜。自2017年5月起目录内的中药饮片(不含中成药)取消门诊起付线、报销80%;自2021年1月起,普通针刺、温针、隔物灸法等37种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参照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中药饮片管理。中药配方颗粒按销售价格的70%报销比例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开通我市中医门诊部统筹结算的权限。发挥C-DRG组收费改革在推动中西医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执行中西医同病同价,在原有的5个中医中治病组基础上,新增5个病组并制定收付费标准,鼓励患者就诊中医、使用中药。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一是完善年度基金打包支付方案。继续将医保基金使用效益纳入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目标年薪考核指标,发挥总医院主阵地作用,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将健康服务由后端医疗向前端的预防延伸,提高老百姓的健康素养。二是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完善我市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政策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充分衔接、相互补充、协同发展。三是推动中医药工作深度融入三明医改,助推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杠杆和引领作用,制定和推广更多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政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领导署名:徐志銮
联 系 人:刘万森
联系电话:8296028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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