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2-0300-2024-00025
- 备注/文号: 明医保函〔2024〕1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慢病管理工作的建议》(第20244057号)收悉,我单位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医保基金报销方面可以作为引导,针对三级医院内便民门诊开具慢病药物的报销比例予调整,……鼓励慢病患者走进自己辖区的基层服务站,真正走进自己的家庭医生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实施各类保障措施,持续深入做好慢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一是调整规范门诊特殊病种。①自2022年3月起,我市执行全省统一规范的29个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高血压、糖尿病病种单列,限额均为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6000元),年度医疗总费用超10万元进入大病保险。新增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门诊危重抢救、精神分裂症等3个门诊特殊病种。②自2023年6月起,执行全省统一规范的34个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新增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门诊危重病抢救、精神分裂症、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地中海贫血、尘肺病等7个门诊特殊病种;将我市原有的儿童听力障碍、0至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门诊特殊病种合并调整为儿童康复治疗,保障范围由原来0至6岁儿童扩大至17岁,年度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至10000元,报销比例70%;缓解门诊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等4类重大疾病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提高至30万元,报销比例统一为95%。二是逐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引导慢病患者基层就医。①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均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②对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卒中及后遗症和支气管哮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参保患者,在门诊使用指定药品实行单列管理,予以全额支付,引导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就诊,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政策执行以来,累计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基本药物保障430.87万人次,报销5654.96万元。三是医保服务下沉家门口。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将职工参保登记等22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放到全市141个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9项业务下放到村(社区)医保服务点;将医保报销端口开通到村,全市标准化村所已全部开通医保,覆盖率100%,打通村(居)民在家门口看病报销医保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四是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近年来,随着三明医改的深入推进,我市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医防融合、医防协同发展方面进行了探索,对紧密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制度。明确医共体(总医院)是县域内老百姓的健康管理主体,医保包干基金不仅可以用于治疗,也用于健康。①加强慢性病管理。深入开展慢病管理、行为促进、宜居环境等行动计划,推行分级、分类、分标、分片和积分制管理,推动危险因素早发现、早干预和慢病患者早治疗、早管理。②助力医防融合。推动医防融合改革。推进“两师两中心”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康管理新机制,提高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医保基金由过去仅购买医疗服务向购买医疗服务与健康并重转变,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关于取消便民门诊的药事服务费,将这一块资金用于扶持基层卫生服务站的慢病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是增设药事服务费。为贯彻落实三明医改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综合监管,我市于2017年增设药事服务费。药事服务费不仅包含处方点评、药物监测、药物警戒、分析评估等,更注重处方及用药医嘱审核、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调剂服务,用药教育。以项目导向增强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价值,提升医院“以患者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新型药学服务管理,健全完善科学、合理、安全用药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地保障患者用药健康第一关。二是完善药事服务费。为进一步提升慢病患者处方审核、用药服务,减轻患者负担,我市于2021年对药事服务费进行完善,实施慢病长处方制度,门诊药事服务费扩大到便民门诊,同时为门诊药事服务费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下一步,我们结合提案所提建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福建、三明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保改革,加强调研,听取社会多方建议,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一是完善年度基金打包支付方案。将医保基金使用效益纳入总医院(医共体)党委书记(院长)目标年薪考核指标,发挥总医院主阵地作用,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将健康服务由后端医疗向前端的预防延伸,提高老百姓的健康素养。二是完善慢病管理医疗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参保人员慢病管理医保待遇政策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充分衔接、相互补充、协同发展。
领导署名:徐志銮
联 系 人:刘万森
联系电话:8296028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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