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2-03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 明医保函〔2024〕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白史英代表:
《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居民医保工作全覆盖的建议》(第0110号)收悉,经由我单位会同税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自2012年启动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改革以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为主体,补充健康保险为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巩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作用。门诊方面:居民医保执行全省统一规范的34个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线,根据不同病种报销比例设置为70%-95%。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等4类重大疾病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提高至30万元。为引导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就诊,对39种基本药物实行单列管理,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卒中及后遗症和支气管哮喘等6类特殊门诊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医保基金予以全额支付。政策实行以来,累计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基本药物保障403.23万人次,报销5330.89万元,有效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住院方面: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内住院医疗费用实行C-DRG收付费管理,不分医保目录内外,不设起付线,居民医保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55%。2023年,住院平均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46.25%提高到2023年的68.37%,个人负担明显减轻,同缴费标准情况下报销比例全省排名第二。二是发挥大病保险补充保障作用。2018年起,我市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参保人员年度医疗总费用超10万元的进入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每增加10万元,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可报95%。2023年,全市大病保险保障4.26万人次,大病保险支出3.61亿元,有效缓解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我市医疗救助对象按规定享受分类资助参保、特殊门诊和住院救助等倾斜救助政策。2023年,我市累计10.63万困难群体获得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3718.92万元;困难群体累计就诊52.01万人次,总医疗费用62428.1万元,经各类医保补助后共报销52881.9万元(其中医疗救助支出7760.74万元),有效减轻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四是促进补充健康保障有效衔接。创新开发全国首款与C-DRG相衔接的定制普惠型补充健康险产品,并与居民基本医保征收与“三明普惠医联保”参保共同部署、共同推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2023年,三明普惠医联保参保人数17.2万人,参保率6.9%,共筹得保费2582.2万元,截止目前,累计赔付人数为4752人,累计赔款1986.7万元,赔付率76.9%,人均报销比例在基本医疗报销的基础上提升13.79%。
二、积极拓宽参保缴费渠道,实现参保全覆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其中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城乡居民参加医保、缴纳保费已上升为法定权利和义务,强化个人缴费责任是居民医保的长期趋势。2019年城乡居民征缴职责转到税务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民参保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医保和税务部门紧紧围绕“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的目标要求,提高缴费服务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提高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建立缴费困难人员预约台账,携带银联 POS 机分期分批上门服务,对年纪大的老年人主动联系其亲属协助缴费,对外出务工人员采取远程协助的方式在线辅导缴费。二是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全面满足缴费人需求。做好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工作,加大宣传第三方 APP 等缴费端为辅助渠道的线上缴费宣传力度;同时,借助农行、农商行(农信社)两家合作银行线下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满足缴费人现金缴费和线下缴费的需求。三是畅通部门信息共享,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税务、医保、各乡镇(街道)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传递参保、缴费等信息,确保数据传递的时效性和安全性,有力保障了缴费人的医保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等合法权益。四是聚焦参保薄弱环节,主动补齐工作短板。学生儿童、新生儿、流动人口及特殊困难人员等是参保工作重点人群,加强组织动员,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以惠民利民的政策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缴费。2023年我市参保人数209万人,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参保率已达103.72%,省级下达参保扩面目标值完成率98.07%,全省第一,实现全覆盖。您提出的“全市统一缴费渠道,由政府主导推动医保缴交农信机构统一代扣”的建议,目前我市难以实施,主要原因是城乡医保征缴平台系统权限由省税务局统一管理,地市无修改权限,但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与省上反馈,争取取得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个人参保缴费和健康管理的意识,以惠民利民的政策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缴费。
领导署名:徐志銮
联 系 人:吴 昊
联系电话:8299160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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