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2-03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 明医保函〔2024〕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明医保函〔2024〕5号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时间:2024-04-10 11:39

蔡尊彬代表

关于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切实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第01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居民医保筹资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是医保制度长期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国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疗费用增长、医保待遇水平等因素,确定了定额筹资、年度增长的筹资办法。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中,财政补助标准是居民医保的主要筹资来源,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4年我市居民个人按全国最低标准380元缴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70元/人,补助资金超过13亿元,占筹集资金的65%以上。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是国家从长远战略考虑解决城乡居民“病有所医”作出的重要决策。一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参保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二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不断释放改革红利,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居民医保设立普通门诊、34种门诊慢特病,对6种门诊慢特病患者全额支付39种限定的基本药物,住院平均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46.25%提高到2023年的68.37%,个人负担明显减轻,同缴费标准情况下报销比例全省排名第二;同时加大大病保险保障力度,取消年度封顶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还可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持续实行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将国家谈判药品(抗癌药、罕见病)纳入了医疗保障范围,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三是从实践情况看,当前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有效支撑了参保人医保待遇支出和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居民医保基金近年来一直处于平衡状态。2023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0.52亿元,支出19.74亿元,结余0.78亿元,居民医保滚存结余可支付月数2.21个月。您提出“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中央及相关部委领导来三明调研时,我市也多次建议放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幅额度。目前,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正在会同财政部专题研究完善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缴费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稳定社会预期,切实保障好群众合法权益。

二、居民参保缴费已上升为法定权利和义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其中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城乡居民参加医保、缴纳保费已上升为法定权利和义务,强化个人缴费责任是居民医保的长期趋势。但在实际操作中,居民医保仍是自愿参保,总有极少数群众保险意识不强,“有病临时参保、无病不参保”侥幸心理时有存在。如果一个人光有权利、没有义务,只享受医保待遇、不履行缴费责任,或者是有病时缴费、无病时拒缴,无疑是在侵害其他参保人的利益。为加强参保征缴工作,引导居民连续参保、防范选择性参保,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和延长缴费期参保的,通过设置60天待遇等待期等政策激励约束各类人群及时参保缴费仍有必要。但对于新生儿、困难群众等重点特殊人群在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

三、有序推动全民参保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民参保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医保和税务等部门紧紧围绕“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的目标要求, 大力宣传参保待遇、缴费标准、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等,积极引导群众使用福建税务APP、e三明、云闪付等线上渠道进行参保缴费,方便群众足不出户一部手机缴全家,足不出村享便利。对于病、残、孤寡老人等特殊缴费人群,或网上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包村干部主动上门进行医保征缴登记,开展上门代办服务,切实实现为民服务“零障碍、零距离”。同时,我局主动补齐工作短板,聚焦参保薄弱环节,聚焦学生儿童、新生儿、流动人口及特殊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加强组织动员,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以惠民利民的政策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缴费。2023年我市参保人数209万人,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参保率已达103.72%,省级下达参保扩面目标值完成率98.07%,全省第一,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省上工作部署,探索促进连续参保缴费的约束措施,同时,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个人参保缴费和健康管理的意识,以惠民利民的政策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缴费。

 

 

领导署名:徐志銮

人:  

联系电话:8299160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441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