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2-03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2023年,三明市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我市《法治三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积极为法治政府建设、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规范程度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通过市政府网站相关政务公开页面对外公示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举报方式等内容,做好信息公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守各项程序,认真完成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途径等内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法结束后,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处罚决定等,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规定,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申辩听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卫健、市管等部门联动,做到一季一联席,对2023年基金监管工作征求部门意见,并加强线索通报、案情会商,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做到联防联控、群策群力,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能力,及时发现并惩处欺诈骗保问题和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2023年共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3次、专项整治工作会1次,与公安部门开展工作会商11次,进行信息共享3次,共同排查举报、疑点线索共41条,部门间联合办案3件。全年全市已开展日常稽核定点机构1105家、专项监督检查定点机构78家,处理定点机构1001家,对发现违规问题开展行政处罚3起,处理违规资金共3204.25万元。
(三)抓好普法宣传,营造法治环境
1.加强医保领域普法。不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行执法普法“清单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医保重点业务领域,贴近医保服务对象开展普法。2023年,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广泛深入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物品、现场普法等方式,让群众主动参与到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行动中来。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单9900张、宣传物品4万份。
2.积极落实“八五”普法宣传。市医保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的法律志愿者们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围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开展集中式普法宣传,为群众分发禁毒、反邪教、防电诈、扫黑除恶等法律知识内容,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利用横幅、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法律知识,以开展和参与知识竞答,观看主题教育片,专家授课、现场演练等形式开展丰富有趣的安全教育10余场。
(四)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持续深化三明医改,配合做好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实施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对调价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调价影响分析,全面分析调价对医保基金、医院和患者医疗费用影响,特别关注低困人群、居民、职工、现金患者等人群费用负担情况,形成调价影响分析报告。一是调价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覆盖12家总医院,包括两次书面征求各总医院及部分临床专家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开展设备成本及项目服务量调查、进行医药收入、项目遴选等数据分析。二是广泛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包括发放156份问卷调查、网上价格公示意见征集、分别召开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临床专家及群众代表座谈会,形成调价调查统计分析报告。三是全面分析和风险排查,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并邀请市人大、政协、财政、司法、总工会、市场监管和社会群众等代表,召开调价风险评估会,对调价方案进行全面评审和研判,夯实调价基础,降低价格调整的社会风险。
2.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前合法性审核,发文后按规定备案,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2023年,我局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份,备案审查率100%。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清理历年来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截至目前,共梳理规范性文件87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3份,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份。
(五)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2023年,涉及我局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案件共4件(一审案件3件),其中涉及生育保险1件,医疗保险待遇3件。当期已审结3件,其中驳回原告起诉1件、原告未到庭撤诉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件,出庭率100%。截至目前行政行为未被复议机关、司法机关改变、撤销或者确认违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医疗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提高等。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务求实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医保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对重大问题坚持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坚持亲自协调,对重大任务坚持亲自督导。二是着力提升队伍素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学习,组织宪法宣传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切实增强学法用法和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落实“述法”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列入年终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内容,依法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四、2024年度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理念,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持续抓好医保法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法律法规,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等同研究、同部署。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医保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清单,配合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定期梳理医保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有关文件和条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归档和评查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深化医保普法宣传。积极落实“八五”普法宣传,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与基金监管、参保缴费、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式普法。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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