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2-0300-2022-00040
- 备注/文号: 明医保〔2022〕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科室、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2022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大爱三明”新时代精神文明品牌创建,深化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着力提高医疗保障系统文明程度与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突出主题、提升水平,为建设“一区六城”贡献医保力量。
一、明确责任落实创建任务
按照市委文明办工作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体系,根据第十五届(2021-2023)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细化任务、层层分解,确保完成创建目标。各科室、各单位、各责任人要细化措施,做好创城测评体系中医保测评内容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持续在医保各窗口单位开展满意示范窗口、文明优质服务标兵竞赛活动,将医保业务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加强全市医保系统日常管理,确保“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落到实处。根据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职责做好协调联动,落实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办公室要指导协调各科室、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做好文明单位责任项目落实开展和材料收集报送工作。
二、强化思想理论学习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掀起“大学习”热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动干部群众深刻感悟新思想的真理力量、精神力量、实践力量,不断增强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好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辅导读本和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摘编的学习、宣传,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头脑工作,深化“四史”宣传教育,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延续好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激发的巨大热情,组织开展“童心向党”等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三、开展三明医改十周年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结合三明医改十周年这一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政策宣传、展现医保风采。结合疫情防控态势,引导全市医保部门就近就便开展庆祝活动,为庆祝三明医改十周年营造团结奋进、喜庆热烈的浓厚氛围。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高举三明医改旗帜,大力弘扬三明医改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唱响时代主旋律,凝聚起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强大精气神。
四、助力“大爱三明”品牌创建
积极开展“大爱三明”主题活动,常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好“周末早餐会”议定事项,把解决突出问题、办好为民实事作为创建的重中之重。根据《2022年市委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坚持惠民导向,全面提高困难群体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指定用药报销比例,实实在在、及时有效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逐步完善救助办法、健全保障机制,对困难群体、边缘人员进行常态帮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大爱三明”品牌宣传,感染带动全社会参与温暖民心、爱心助学、关爱健康、志愿同行、褒扬善举等专项行动,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大爱三明”品牌的感召力、影响力。
五、倡导树立文明新风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用好新媒体宣传平台,积极传播正能量、推广新政策。深入推进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养犬等行动,持续开展“八不”行为规范。深入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清静车厢”、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为重点,广泛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突出医保特色,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文明新风。以迎接党的二十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为重点,围绕弘扬崇尚节约理念、树立绿色环保生活习惯等内容,组织参与“文明创建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大赛,助力全市公益广告阵地进一步提质增量。
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持续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学习宣传活动,弘扬崇德新风尚。深化移风易俗工作,鼓励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的优良传统,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勤劳节俭美德,紧扣陈规陋习,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延续开展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医疗保障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医保信用体系管理,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理念。
七、引导传承良好家风
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等,把家庭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传承和弘扬优良家风家训。积极参与开展“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主题活动,结合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培育树立典型干部家庭,发掘医保系统优良家风。组织党员干部宣讲、聆听身边家庭故事,以干部家庭建设推进单位文化建设,共同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共建共享的文明家庭新风尚。
八、常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立足医保职能,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深化“满意在三明”品牌建设。主动做好联创共建工作,结合党员到社区报到机制,帮助协调解决社区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形成共建合力。鼓励医保志愿者参加“两宫一馆”、志愿献血、关心关爱老弱病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将医保扶贫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纳入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三明医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新常态”。结合机关党建、平安(综治)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要求,以全国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申报创建为契机,把志愿服务精神融入到医保工作中去,强化医疗保障相关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品牌内涵。
九、不断提升创建队伍素质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培训实践提高创建骨干的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坚决杜绝搞运动式、会战式创建,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牢全市医保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实践中培育创新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精神文明工作新发展阶段的新变化新要求,推进内容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创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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