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2-0200-2020-00031
  • 备注/文号: 明医保〔2020〕5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9-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印发《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基金结算科、内部审计科主要职能》的通知
明医保〔2020〕58号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时间:2020-10-10 16:12
 各科室、各派出机构、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明委编﹝2020﹞36号)精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增设基金结算科、内部审计科两个科室,规格为相当副科级,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基金结算科、内部审计科主要职能》予以印发。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4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基金结算科、内部审计科主要职能

 

一、基金结算科主要职能

(一)负责异地联网医疗费用的结算工作;

(二)负责三明市统筹区内定点医疗、零售药店、健康保险等机构医疗费用的结算工作;

(三)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周转金额度的核定工作;

(四)负责基本医疗保障医保支付方式的医疗数据测算;

(五)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医疗费用的结算工作;

(六)做好相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建档;

(七)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审计科主要职能

(一)监督、评价中心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及有效性;

(二)审计相关医疗保障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审核、评价业务经办的效率效果;

(四)审核、评价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以及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五)审核、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及定点医药机构根据协议结算的情况;

(六)审核中心草拟的各项合同(协议),并评价执行情况;

(七)审计会计行为和其他经济行为的合法性;

(八)完成审计机关委托开展的审计事项;

(九)做好相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建档;

(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述职能涉及相关科室部分职能划转的,原有职能科室不再承担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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