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6-0300-2024-00013
- 备注/文号: 明信党组〔2024〕1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科(室)、市信访信息网络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三明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明档〔2024〕10号)精神,特制定《三明市信访局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明市信访局档案工作责任制》
中共三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三明市信访局档案工作责任制
一、主要领导责任
1.全面领导本单位档案工作,履行档案完整与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2.带头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3.定期研究档案工作,协调解决制约档案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档案工作重大事项。
4.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领域推进档案工作,确保档案工作与本单位各项工作同步协调开展。
二、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责任
1.对本单位档案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推动档案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发展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要求等,并确保有效落实。
4.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审核本单位档案工作发展规划、经费预算、工作制度等,推动解决制约档案工作的困难与问题。
5.组织开展档案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
三、档案工作机构负责人责任
1.对本单位档案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制定档案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制度等。
3.落实构建以档案工作机构为中心、各科室做好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工作运转顺畅。
4.审核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等相关材料,并抓好落实。
5.统筹推进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利用、统计、移交和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
6.审核档案宣传、培训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7.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8.组织本单位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组织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四、档案工作机构人员(专职档案员)责任
1.作为本单位档案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管理本单位档案,并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2.起草档案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制度等,制修订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等相关材料。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要求等,开展档案宣传、培训等活动,提高全员档案意识。
4.组织开展年度归档工作,对各科室归档文件材料予以审核把关,按规定时间完成上一年度归档工作。
5.集中管理各门类、各载体档案,做好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利用、统计、移交和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
6.定期组织档案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7.依据有关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并办理交接手续。
8.工作岗位调整时,须及时办理文件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离岗手续。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