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6-0300-2023-00026
- 备注/文号: 明信函〔2023〕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中共三明市委党校: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2023年9月12日,市委巡察四组向市信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指出市信访局党组“至今未按要求推动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并做好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特商请贵校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培训,安排《条例》进党校主体班课堂,请予以支持为盼。
妥否,请函复
三明市信访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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