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8-03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 明退役军人〔2026〕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1-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2025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称“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届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战略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行“精准服务工作模式”,持续深化“我为老兵办实事”“我为部队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以坚实法治保障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压实组织责任,筑牢法治工作根基。强化组织实施,高度重视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定期召开党组(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程。坚持第一责任人制度,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推动我市退役军人政策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制定印发《2025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理论素养。
(二)健全责任制度,推动法治任务落地。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法律政策宣传,充分运用东南网、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强涉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学习研讨,强化严格依法履职理念,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年深入学习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25部。各地在春秋开学季开展形式丰富的送法进中小学活动,在驻明部队“迎新兵、送老兵”期间协调司法部门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配合做好我市全面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各项工作,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指导县(市、区)理顺权责清单,制定“蒲公英”普法清单并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全年累计开展“宪法进军营”和“民法典”宣传活动12场次。
(三)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法治建设共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深入开展“老兵”宣讲实践活动。一是队伍更加健全完善。全市构建多层级宣讲体系,形成“市级统筹、县区主导、乡镇(街道)联动、社区(村)延伸”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共有宣讲队伍206支,各级宣讲团成员74名,宣讲员465名,宣讲员数量较往年同比增长5%。二是宣讲实践活动更加广泛。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讲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为三明市高质量发展贡献“老兵”力量,全市宣讲活动覆盖校园、社区、乡村、军营、企业等多个场景,依托全市8个省级退役军人思政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三是活动形式更加多样。通过集中宣讲、个别走访、老兵退役返乡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宣讲,同时梳理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形成标准化宣讲文稿,提升宣讲规范性。截至12月底,全市“老兵”宣讲团进军营、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共计651次,受众累计达到6万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幸福感,凝聚了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共鸣和行动自觉。
(四)精准落实政策,强化依法服务保障。一是圆满完成安置任务。做实安置岗位协调保障,强化统筹指导,坚持“阳光安置”,在全省率先完成转业安置任务。15名转业军官100%安置在公务员岗位,团职、营职均按政策规定落实了相应的职务职级,并会同市委组织部、三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引导转业军官到乡镇(街道)武装部岗位工作;62名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100%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和烟草、电力、铁路等央企岗位,其中事业单位占比73%,1名随调配偶安置到市属事业单位。二是严格落实优抚补助待遇。每月按时足额将定期抚恤补助发放到位,全市共为1.47万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约1.1亿元,向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4000余万元。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及时为74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376.29万元,并协调市财政下拨三元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市级配套140.34万元。与未及时安排上岗的接收单位对接,做好政策讲解,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生活费。三是加强困难帮扶和权益维护。全年共为55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省级帮扶援助专项资金37万元,完成率100%;为全市12名符合条件的老年困难退役军人(听障)调配助听器;为4名困难退役军人子女发放助学金2万元;为21名退役军人申领“惠闽宝”产品。5月份,开通市级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热线,持续开展司法帮扶援助工作,依托我局签约律师顾问和司法部门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开展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326人次。
(五)深化军地互动,提升双拥共建水平。市中院与军分区、某预备役部队签署工作意见,首次将退役军人、预备役官兵纳入司法拥军对象。支持福州军事法院在永安设立巡回审判点,协作开展调查取证、委托送达、司法救助等12件次,实现军地法院资源共享。2025年7月,与三明中院、市国动办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强化国动领域建设的法治保障,构建“司法+行政”协同治理机制。协调市中院与武警三明支队签订军地共建协议,全市20个武警中队设立“法治辅导员”工作站,21名法官被聘为法治辅导员。建立重大涉军案件督办等制度,开通8212368维军服务热线,在部队设立司法信箱,建立司法联络员,依托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为军人军属提供便捷法律服务。2025年,三明法院共审理涉军案件14件,挽回经济损失170万元。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有待提升。鉴于我局思想政治工作以退役军人作为核心对象,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提出了更高标准,既需坚守鲜明政治立场、锤炼过硬政治品格,更需精通业务范畴内各项政策法规,具备独立处置工作任务、有效应对复杂局面的专业能力。现阶段,个别工作人员存在业务生疏、底数不清等问题,政策执行精准度与复杂问题化解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矛盾纠纷化解协同合力不足。退役军人提出的安置保障、学历提升、医疗保障、大病救助、困难帮扶、优抚褒扬等各类诉求,牵涉的法规政策体系繁杂,多数诉求需多项政策协同支撑,且离不开多部门联动配合、协同发力。当前,在联动协同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上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退役军人合理诉求的高效解决,增加了诉求办结的推进难度。
(三)法律援助服务效能有待强化。目前,我局已初步构建起“机构+专业团队”的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架构,即成立专属纠纷调解与法律援助中心,同步聘请专业律师和顾问。但短板在于,对各类资源的整合运用不够充分,在引导退役军人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上缺乏有效抓手,未能形成联动发力的工作格局,致使各项服务举措落地效果不明显,未能充分发挥应有保障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规划
(一)锚定政策导向,健全法治保障体系。锚定政策落地与法治保障双核心,扎实推动退役军人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落地生根。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扎实开展“我为老兵办实事”“我为部队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对接驻明部队官兵、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需求,紧盯群众急难愁盼事项,依法依规筑牢权益保障防线,全力把各项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法治防线。持续开展“老兵”宣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矩阵作用,深入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深化“我与老兵面对面”宣讲活动,探索以“党建引领+精准服务+作用发挥”为抓手,通过“实践基地+典型引领+崇军志愿”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退役军人思政工作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源头治理,提升纠纷化解质效。聚焦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规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办理机制。强化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保障力度,推动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帮扶援助联动衔接的救助体系,精准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鼓励法律服务志愿者积极投身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实践。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