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8-03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 明退役军人〔2025〕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认定三明市“兵教官”项目示范基地的通知
明退役军人〔2025〕23号
来源:三明市退役军人局 时间:2025-04-27 09:45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优秀退役人到中小学任教九条措施〉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规〔2023〕1号),鼓励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担任兵教官”,培育打造三明市“校园特卫”项目品牌。经审核、公示,现认定福建明安保安有限公司“三明市‘兵教官’项目示范基地”各地要主动对接当地中小学校、社会实践基地和研学、户外拓展(军事体验)等单位(机构),积极引导优秀退役士兵参加“兵教官”相关培训项目努力培养一批素质过硬、品格优良的“兵教官”人才,鼓励并支持优秀退役军人到这些单位(机构)担任“兵教官”,发挥优势特长,助力校园国防教育和安全管理。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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