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8-03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 明退役军人〔2025〕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优秀退役人到中小学任教九条措施〉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规〔2023〕1号),鼓励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担任“兵教官”,培育打造三明市“校园特卫”项目品牌。经审核、公示,现认定福建明安保安有限公司为“三明市‘兵教官’项目示范基地”。各地要主动对接当地中小学校、社会实践基地和研学、户外拓展(军事体验)等单位(机构),积极引导优秀退役士兵参加“兵教官”相关培训项目,努力培养一批素质过硬、品格优良的“兵教官”人才,鼓励并支持优秀退役军人到这些单位(机构)担任“兵教官”,发挥优势特长,助力校园国防教育和安全管理。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