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8-03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 明退役军人〔2024〕2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现将《2024年宣传信息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4月10日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宣传信息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宣传信息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全省“三争”行动总结部署会和全市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围绕“我为老兵办实事”“我为部队办实事”活动,突出政策宣传、成效宣传、典型宣传、氛围宣传四个重点,切实提升我市退役军人宣传信息工作水平,力争在全省排名位居中上游。
二、主要任务
市局宣传信息项目清单见附件,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可参照建立相应项目清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运行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把宣传信息工作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明确1名干部专门负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对接当地融媒体中心,建立合作机制,借助专业力量,提增信息宣传工作质效。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要主动与东南网等已建立合作关系的官方媒体进行沟通交流,踊跃报送优质素材。同时,各地各单位也要积极挖掘潜力,对接国家级、省级媒体,搭建新的报送渠道和上稿平台,合力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宣传信息工作登上新台阶。
(二)建立约稿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要根据中国退役军人杂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官微以及东南网、福建双拥官微、“三明退役军人”公众号等媒体的约稿需求,以及退役军人重点任务推进的实际需要,每月形成宣传信息工作提示,通过信息宣传交流群向各地各单位约稿。原则上要求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每月报送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分别不少于3篇。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皆可)不少于1篇,每年报送省厅简报不少于2篇(机关党办、规划财务科、市军休所、市军供站不少于1篇)。
(三)健全通报考评机制。市局对宣传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实行积分制管理,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并将纳入年终考评的重要参考内容。报送稿件每条0.1分,被“三明退役军人”公众号采用每条0.5分;被省厅官网、官微、简报及福建双拥官微、东南前哨官微采用每条1分,被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官微、“老兵永远跟党走”媒体矩阵、《中国退役军人杂志》、其他部委媒体、东南网、学习强国、省电视台、福建日报、新福建等省级平台采用每条2分;被人民日报、中国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国家级平台采用每条3分。市局对完成约稿任务的单位给予加分,完成退役军人事务部(含《中国退役军人杂志》)约稿每条10分,采用另加10分;完成省厅约稿每条5分,采用另加5分;完成市局约稿每条2.5分,采用另加2.5分。
(四)落实稿件审查机制。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审核暨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三审”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前的安全审核,严把信息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原则上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送至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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