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8-03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 明退役军人〔2024〕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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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废止
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方面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我为老兵办实事”“我为部队办实事”活动,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新的征程上,以法治保障推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高度重视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内化于行。2023年4月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全年深入学习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11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学习研讨,强化严格依法履职理念,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严格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我局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推动我市退役军人政策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等工作,印发《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二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局分管领导应邀参加市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证申领发放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宣传。积极开展“蒲公英”普法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东南网、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增强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一是常态化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宣讲活动。2023年,全市共组建宣讲团(队)201支,开展宣讲490场,受众5万多人次。2023年3月,承办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老兵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全省巡回宣讲活动,全国模范退役军人谌根深等6名宣讲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老兵”身份、“老兵”的视角、“老兵”的语言讲述老兵的先进事迹。二是注重打造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我市红色资源优势、“兵支书”典型引领作用,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明溪县革命纪念园、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等6家单位入选第一批福建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为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力推志愿服务。组织引导退役军人发挥自身优势为社会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省退役军人服务平台登记志愿服务队142支,志愿者1119人。完成市级和11个县(市、区)退役军人“火箭”救援队组建工作。开展救援482起,挽回生命356人,协助转移受灾群众1000多人,成为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注重将政策宣传、退役军人培训、走访慰问等职能融入志愿服务活动中,增强“军情兵味”。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聚焦我市退役军人工作执法重点领域,依法公布并落实我市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指导各县局理顺权责清单。积极落实并推动福建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适时开展行政检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二是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坚持“三到位一处理”,规范退役军人接访。充分发挥“市退役军人纠纷调解委员会”“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提供多元化的法律咨询服务。
(五)大力提升服务质效。一是有效落实优抚政策。以办实事、解难题为目标,推动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累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1.1亿元,为5.6万名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为50名特困退役军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资金27万元。出台《三明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景区实施方案》,2023年10月1日起,全国持优待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三明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国有A级景区。二是积极开展“兵教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九条措施》,会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细化出台8条措施,探索采取教资培训、招聘入职、政策性安置、担任“兵教官”和典型培育等五条务实举措。依托三明学院举办全市首期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专项培训,合计61人参训。明确全市各地在审批教师招聘计划时安排不少于3%的岗位定向招聘有从教资格的退役军人,2023年已招聘入职9名“兵教师”。引荐50余名优秀退役军人担任“兵教官”,培训学员近2.3万人。我市“兵教师”做法多次被“中国退役军人”官网肯定并给予宣传推广。三是严格管护烈士纪念设施。按照“两分一统”管护要求,我局、三明中级法院、市文旅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司法协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多元解纷、传承精神等六个方面活动,全力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体系建设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场所面积偏小,政治文化环境氛围不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有关法规政策的落实落细。
(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合力有待提高。退役军人反映的住房、医疗、教育、救助等诉求涉及法规政策繁多,现行政策与退役军人群体整体期望还有差距,对部分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帮扶渠道不广、帮扶力度有限。
(三)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有限。虽然已经成立退役军人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机构,也聘请了专业律师志愿服务团队,但目前在积极引导,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作用方面不够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古田会议95周年,也是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表彰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退役军人工作的各项任务,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两好”导向。一是政策落实好。扎实抓好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落实,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聚焦驻明部队官兵、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好各项工作。二是作用发挥好。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加大创新探索力度,积极引导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在应急救援、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努力以一域之光为全域增彩。
(二)注重一个提升。即注重提升全市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及退役军人政策文件为基础读本,分专题安排法律政策讲解,为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三)营造一种氛围。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行政执法、普法宣传。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畅通和规范退役军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首办责任制、代办服务制。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力度,推动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援助等多元救助机制相衔接,合理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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