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8-0300-2022-00020
- 备注/文号: 明退役军人〔2022〕5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三明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
建设工作方案
微信作为拥有12亿用户的手机软件,是目前最受大众欢迎的移动互联网交流平台之一,微信公众号也已然成为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为进一步浓厚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社会氛围,根据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宣传工作要点》及《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宣传报道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退役军人事务新闻宣传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部署,通过“三明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平台的运行,及时传达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阐释解读退役军人工作政策举措,广泛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全市退役军人争当党的事业的推动者、时代主旋律的弘扬者、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推进工作落实的措施办法及进展情况。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服务、接收安置、抚恤优待、褒扬纪念、双拥创建、困难帮扶援助及机关党建、结对帮扶等工作的进展与成效情况;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及县、乡、村三级服务中心(站)在服务保障一线推进工作中探索出的新方法、新举措和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全市现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普遍关注、需广泛周知的重要通知、公告、公示;国家(部)、省、市公开发布的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以及政策解读等。
(四)各类先进典型。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基层治理、文明志愿等过程中,涌现出的退役军人(群体)的先进典型事迹。
三、进度安排
2022年10月中旬,完成微信公众号注册及公众号基本模块配置,微信公众号上线试运行。
2022年10月下旬,微信公众号正式投入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宣传信息的统筹协调、收集汇总、稿件审核、信息发布、督促考评。
2.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高度重视微信公众号稿件报送工作,明确1名干部专门负责稿件报送(每月报送稿件不少于3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对接当地融媒体中心,建立合作机制,借助专业力量,提增信息宣传工作质效。
3.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相关稿件的撰稿、审核、报送工作,明确1名干部专门负责稿件报送(每月报送稿件不少于1篇);从部、省厅、相关政府部门获取的与本系统职能职责相关联的公开信息,相关责任科室可进行整合或提出转载建议。
(二)加强工作规范
1.高质量完成约稿任务。局办公室根据上级宣传工作要求及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定事项,不定期发布约稿通知。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踊跃报送优质稿件,合力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务新闻宣传工作登上新台阶。
2.强化稿件审核。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的信息,由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校审,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严格按照《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审核暨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贯彻落实。
3.规范报送渠道。信息稿件报送至市局办公室(联系人:陈祈文,邮箱:smtyjr@163.com,电话:18805080609);统一报送格式,稿件以“Word+原图”形式报送,并备注好文字作者及图片拍摄者。
(三)严格考评机制
明确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年度目标,对稿件采用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报送稿件,每条0.1分,被市局微信公众号采用的每条计0.5分。市局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对稿件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纳入年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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