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8-03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 明退役军人〔2022〕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联系指导,经研究决定,建立局领导常态化联系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系内容
(一)加强联络沟通。采取电话、微信、深入一线现场等多种形式,与所联系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常态化联系,了解基层诉求期盼,掌握县(市、区)局工作动态。
(二)加强协调指导。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对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具体指导并协调有关方面努力加以解决。
(三)加强典型培育。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力争各地每年度都能有1-2个工作亮点。引导所联系的县(市、区)局挖掘培育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等各类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联系安排
冯明生同志挂钩联系三元区、永安市局。葛明华同志挂钩联系沙县区、尤溪县、大田县局。明政同志挂钩联系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局。谢先辉同志挂钩联系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局。
三、其他要求
(一)弘扬优良作风。要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认真执行《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四条措施》,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少汇报会等安排,不增加基层负担,直奔现场解决问题,既到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也到工作开展一般或者滞后的地方,更多地了解基层情况。
(二)积极争取支持。各县(市、区)局要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邀请挂钩局领导开展调研,争取挂钩局领导更多的工作支持和指导。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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