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0-0506-2022-00033
- 备注/文号: 明林综﹝2022﹞1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林业局,市管林业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明委发〔2014〕15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关于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2018〕41号),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全市林区安全生产和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各级林业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培训教育,注重本质安全,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三明市《落实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和工作实际,细化分解指标任务,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措施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下大力气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重点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要进一步推动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工作体系,抓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落实,实行动态管理。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带动安全基础工作向林区延伸。要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效,敢于动真碰硬,不走过场,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巡察、考核、督查、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奖惩机制。要综合运用巡察督查、考核考察、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督促落实。对工作不落实、事故多发的,由市林业局安办进行警示通报;严格执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分色治理工作的通知》(明安委〔2020〕23号),建立“双倒查”机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附件:1.2022年县(市、区)林业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目标责任
2.2022年市管林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目标责任
三明市林业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2022年县(市、区)林业局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市《落实方案》,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指导督促管辖的林业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监督林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并严格执行,确保责任目标落实到位。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深入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促进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高自主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三)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依法治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1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63号)要求,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和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落实隐患分色治理、当月清零工作机制,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四)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7〕82 号)的具体措施,严格所主管行业企业安全准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7〕38号),推动林业系统开展新一轮重点风险点的摸排,形成重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五)不发生林业生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消防方面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系统)工作部署和检查考评范畴;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定期分析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89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20〕38号),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应急预案内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冬春火灾防控等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三)加强指导本机关单位、下属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年内至少开展2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四)所管辖行业领域和所属单位(场所)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严控亡人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安保活动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附件2
2022年市管林业企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按照《中共三明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印发林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能力,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整改力度,对已确认的事故隐患要有整改措施,保证整改资金的投入,实行闭环管理,对于一时难以消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防止因隐患失管失控而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消防方面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89 号),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年内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四)本单位(场所)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严控亡人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安保活动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五)省属国有林场由市国有林场工作站负责组织考评,考核结果抄报市林业局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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