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0-0100-2022-00024
- 备注/文号: 明林综〔2022〕1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2-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林业局、省属市管各国有林场,局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一季度“开门红”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我市林业改革发展工作,推动全市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一季度“开门红”服务指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服务内容
深入11个县(市、区)指导帮助林业主管部门落实开门红各项工作要求,抓紧抓好春季造林绿化进度、松林改造提升、林业企业复工复产、招商项目落地、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林改再出发、林长制实施、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等方面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三、工作分组
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 平同志总负责,挂钩联系的局领导带队,抽调相关科室(单位)人员参加,组成9个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具体分工安排如下:
(一)第一组
组长:潘子凡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谢锦斌 市林业局林业改革科科长
黄 哲 市林业执法支队副队长
(联系电话:13646915983)
主要指导沙县区。
(二)第二组
组长:黄 敏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李金祥 市林业执法支队队长
范艺翔 市林业执法支队干部
(联系电话:18259893721)
主要指导泰宁县。
(三)第三组
组长:温国良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鄢金灼 市林业局产业发展科副科长
杨兰兰 市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
工作站副站长
(联系电话:15259850902)
主要指导大田县、尤溪县。
(四)第四组
组长:刘继善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
组组长
成员:黄建明 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李锦烨 市林业执法支队副队长
(联系电话:18759887817)
主要指导建宁县。
(五)第五组
组长:王文鉴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彭小勇 市林业局造林科副科长
陈来贺 市林业局造林科干部
(联系电话:18259149377)
主要指导三元区、永安市。
(六)第六组
组长:包鸿杰 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常务副组长
成员:张 超 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三级主任科员
叶帮辉 市林业局造林科干部
(联系电话:18811716959)
主要指导宁化县。
(七)第七组
组长:庞闽志 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庄 丽 市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中心主任
陈 彬 市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中心干部
(联系电话:13559872318)
主要指导明溪县。
(八)第八组
组长:王占启 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 武 辉 市林业局林业防灾减灾科科长
张剑波 市林业局林业防灾减灾科干部
(联系电话:18906988644)
主要指导清流县。
(九)第九组
组长:陈先中 总工程师
成员:陈红梅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站长
黄凌珊 市林业局松林改造提升行动专班干部
(联系电话:15959788780)
主要指导将乐县。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要根据服务指导重点工作安排和相关县(市、区)林业工作特点,商相关科室(单位)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各工作组要围绕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在抓好“开门红”工作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实地走访,详细了解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三)各工作组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公务活动有关规定和廉洁要求,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不增加基层负担。
(四)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按照各项重点工作内容,认真总结梳理当前工作进展,配合各工作组填报相关资料。
(五)服务指导工作采取“一周一调度,半月一会商”制度,请各工作组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服务指导工作形成工作小结文字材料报送局办公室汇总;3月中旬、3月底各召开一次情况反馈会,会前请各工作组梳理总结相关情况,提交局党组、局务会研究讨论。
附件:林业重点工作服务指导内容
三明市林业局
附件
林业重点工作服务指导内容
一、造林绿化
1.造林绿化林地清理、整地挖穴、苗木准备、植树造林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2.“两沿一环”重点区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3.省级森林城镇创建、林业碳中和试点、全民义务植树宣传发动及开展情况。
4.造林绿化的创新举措及典型案例。
5.随机抽查2-3片造林地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测,其中森林景观带建设项目现场必到。
二、松林改造
1.采伐办证、松木下山、林地清理、整地挖穴、苗木准备、植树造林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2.松林改造提升示范片建设进展情况。
3.松林改造提升的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4.实地查看1-2片松林改造提升示范样板片。
三、企业复工复产
规上林产加工业企业复工率、达产率等情况,现场了解2-3家林产工业龙头企业生产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方面当前存在问题。
四、招商引资项目推进
各县市区林业招商引资项目推动情况,包括前期工作,签约落地,年度工作安排等内容。
五、林业重点项目建设
林业重点在建项目推进情况,包括目前进展,存在问题,完成投资量,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等内容。
六、推进林改再出发
实施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林权登记管理机制、林业金融、林票制度、林业碳票制度、产业融合发展、国有林场绩效激励机制、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等“八项创新”情况,主要任务指标是否按序时进度落实。(具体计划另行通知)
七、林长制实施
1.加快完成县、乡、村三级林长公示牌设立。加快林长公示牌设立,要求202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2.充实县级林长办机构人员配置。为更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需进一步充实林长办人员配置,要求各林长办配备专职副主任1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以上。
3.充实县级林业执法队伍力量。省委编办已恢复省林业执法总队机构设置并解冻相应编制,各县(市、区)林业局也要尽快对接县委编办落实编制解冻,积极做好执法队伍人员招聘、林业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
4.建设100个“六绿”工程示范点。各县(市、区)围绕“添绿、复绿、管绿、用绿、活绿、享绿”,分别确定1-2个相应示范点,并做好每个示范点宣传牌的设置,每个县要完成10个左右可供参观、考察、宣传、推广的示范点,确保全市建成100个示范点。
八、森林防火
1.森林火灾风险普查。
2.林火阻隔带建设。2022年全市新建102.5公里、改建16.5公里。三元区、沙县区、大田县、清流县、建宁县、尤溪县、将乐县等7个县(区)请于
九、松材线虫病防治
1.防治任务完成情况。防治性采伐任务进展、伐前“告知书”的落实、采伐山场除治情况(含疫木下山、伐桩高度、枝丫清理等)、采伐山场监管与倒材(运输)台账建立、防治药械采购等。疫区县3月底前完成疫木运输、山场清理除害、松墨天牛诱捕器挂设,4-5月开展以菌治虫生物防治。
2.松枯死木清理情况。现有松枯死木分布、已清理的枯死木除害处理情况(含主干、
3.疫木除害处理情况。除害处理企业(点)布设情况,疫木除害能力、除害处理管理措施与疫木调入台账建立、疫木堆放与除害处理(含剩余物)等情况,3月底完成疫点乡镇采伐松木的除害处理。
4.疫木监管情况。疫木运输标记与流向、疫木监管制度宣传、房前屋后松薪材清理、检疫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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