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0-0500-2026-00039
  • 备注/文号: 明林函〔2026〕1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9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明林函〔2026〕15号
来源:市林业局 时间:2026-05-25 16:43
陈鹏飞、江秀华、肖桂兰、陈晓艳等代表:

《关于支持将大田县纳入省级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及林下经济重点县建设的建议》(第019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对推动我市林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助力大田县列入省级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根据《福建省开展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方案》(闽政办〔202520号)和《福建省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遴选工作方案》(闽林文〔202565号)精神,按照“成熟一批、选树一批”的总体工作要求,省林业局将在五年内分批选择不超过40个单位开展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省林业局于2025年组织开展了首批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遴选工作,确定了南平市等24个单位为首批试点区,其中三明市作为设区市试点,永安市、沙县区、宁化县为县级试点。大田县虽未列入首批县级试点,但可同步享受三明市作为试点市的相关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

1.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大田县对照省级试点条件,进一步完善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实施方案,细化重点任务清单,突出“五个”核心,明确联动路径和创新举措。

2.积极向上争取:在第二批省级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申报工作启动后,指导大田县做好申报各项工作,并加强与省林业局的汇报沟通。

二、关于助力大田县列入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各县(市、区)申报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目前,我市已有10个县(市、区)被列为2025-2027年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获得了省上的大力支持。大田县由于未开展本次申报工作,暂时未列入2025-2027年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

下一步,我局将:

1.加强培育指导:支持大田县进一步壮大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完善“公司+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突出红菇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2.提前谋划准备:指导大田县对照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申报条件,梳理完善申报材料,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在下一批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申报工作启动后,第一时间组织大田县申报,并积极向省林业局汇报沟通,争取支持。

 

领导署名:陈  

人:叶帮辉

联系电话:18811716959

 

               

                            三明市林业局

20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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