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0-0500-2026-00036
  • 备注/文号: 明林函〔2026〕1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8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明林函〔2026〕10号
来源:市林业局 时间:2026-05-11 14:15
林荣星代表:

《关于推广“上源模式”并加大配套专项资金扶持的建议》(第0180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广“上源模式”并配套专项资金扶持的建议

自“上源模式”实施和推行以来,我局非常重视该模式的总结提升。对采用该模式的林业专业合作社,我市帮其优先争取到了省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从2018年起至今,合计扶持了9家林业专业合作社,涉及资金126.2万元。同时,积极帮助开展该模式宣传、总结和提升。2023年11月,央视《焦点访谈》播出《深化林改 山美民富》,专题报道尤溪县“上源模式”,时长13分59秒。2024年、2025年,市林业局连续两年推荐尤溪县“上源模式”入选三明市林改类考察点。2025年3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发布《福建尤溪创新四项林改模式实现绿富同兴》,将“上源模式”列为尤溪四大林改模式之首,强调其在全国的示范意义。下一步,我们将依托林改考察点建设,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联合媒体深度宣传,持续深化“上源模式”的总结推广与创新提升,推动模式在更多县域落地见效,为全国林改贡献更多三明经验。

二、关于对“连片面积达标、设施完善的标准地创建项目”出台配套补助政策。

经与财政部门沟通,受我市财政情况及相关规费政策影响,林业各项经费目前较为紧张。发展林下经济应立足市场需求,以产权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实现部门联动、统筹推进,支持引导经营主体投资发展林下经济。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把握中央和省上支持革命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针对性地开展以林药、林菌等为重点的林下经济项目前期储备工作,编制有关申报材料,夯实项目实施基础,积极争取省级以上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促进兴林富民。

 

领导署名:陈  平

联 系 人:吴  莉

联系电话:0598-8870292

 

 

                           三明市林业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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