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0-0500-2026-00018
- 备注/文号: 明林综〔2026〕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2-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林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各单位法治建设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学法机制,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学习3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县(市、区)林业干部参加法治培训1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专题法治培训1期、线上法治培训1次,开展法律知识测试3次,参训率达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5万余份,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依法行政,全力提升林业治理效能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重大林业项目、重要资金安排、重大政策制定等事项,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年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4次,均按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继续聘请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论证5次,审查合同协议32份,开展法律讲座2场,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深化林业执法改革
创新执法模式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林业站长带林业站、执法中队、护林员三支队伍),该模式在2025年继续发挥显著成效,基层执法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全年通过“一带三”模式开展执法巡查1.2万次,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1800余件。推广“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建立涉林刑事案件技术鉴定人才库,推动涉林案件高效处置,林区治安状况持续向好。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案件100%线上办理、100%信息公示。全年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446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森林督查发现的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到位率达100%,违法占用林草资源建设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全面完成。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文件及时废止或修订。全年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五)推进政务公开透明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年通过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81条、政策文件信息23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优化营商环境,全心服务保障林业发展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承接的25个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比例保持100%,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实现所有办件零投诉,满意率达到100%。2025年共审批永久征占用林地项目217起、面积207.6公顷,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林需求。
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全面推行林木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对30立方米以下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取消伐区调查设计和伐前查验环节,全年办理告知承诺制采伐审批许可1459份、蓄积1.94万立方米;推行按面积采伐审批改革,新办理按面积测算蓄积审批4.41万亩、蓄积23.9万立方米,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林农经营,为林农节省资金约150万元。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随机抽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木材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10家,检查结果及时公开,公示率达100%。
(三)推进数字法治建设
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案件100%线上办理、100%信息公示。整合林长制智慧平台、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等资源,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管体系。全年利用无人机开展巡护巡查2000余架次,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300余件,监管效能显著提升。数字法治建设经验在全省林业系统作交流推广。
(四)规范和加强涉林信访工作
落实信访专人接访及信访领导负责制度,严格依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信访事项,按时答复信访人,及时化解林区群众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5年,全市林业系统共受理各类涉林信访件122件(来邮66件,来信47件,来访9批次12人次),已办结117件,办结率95.9%;息访息诉116件,息访息诉率95.08%。
四、强化法治保障,全时守护绿水青山
(一)健全林长制法治保障体系
深化“林长+”工作机制,完善“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建立驻林长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法官工作室等联络机构。全年通过“林长+”机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林业问题45个,移送涉林案件线索12件,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
组织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野生动植物案件28起,查获野生动物及其制品56件,非法猎捕工具210件。加强中华穿山甲、黄腹角雉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开展种群监测和栖息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三)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制度,严守林地保护红线。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创新“以水灭火”模式,组建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9支,完成三明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新建防火道路90公里,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完成防治性采伐改造11.3万亩,疫情发生面积控制在8.07万亩以内,疫情扩散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四)强化林业碳汇法治保障
深化林业碳汇试点工作,完善林业碳票交易机制,推动林业碳汇市场化交易。探索林业碳汇司法保护机制,推动“生态司法+碳汇”模式应用,为林业碳汇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年新开发林业碳票碳减排量12.4万吨,交易3.1万吨,交易额达45.8万元,林业碳汇法治保障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林业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仍需提高,智慧林业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普法宣传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四是部分林业改革配套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健全林业法治保障体系。
六、2026年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三明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法治建设
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林业改革发展的能力。常态化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持续强化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林业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林业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林业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线上办理、一站式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林业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及时清理与优化涉林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林业市场环境。
(四)强化生态法治保障
健全林长长效机制,完善“林长+”协作机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动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源头管理和常态化巡山护林,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五)推进数字法治建设
进一步加快智慧林业建设,深化“闽执法”平台应用,推广移动执法终端运用,推进林业执法信息化、智能化,以科技赋能提升执法效率与监管精准度,提升林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明市林业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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