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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6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_ 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 _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林业局
    • 索 引 号: SM00120-0500-2025-00027
    • 备注/文号: 明林函〔2025〕1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6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6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明林函〔2025〕14号
    来源:市林业局 时间:2025-05-19 15:03

    张林顺等代表:

      《关于明确森林康养产业林地使用政策的建议》(第0160号)收悉,十分感谢您们对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关心和努力,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三明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概况。2019年以来,我市充分发挥林业绿色生态优势,大力发展全域森林康养产业,在全国设区市率先提出“全域森林康养”理念,出台《三明市发展全域森林康养产业的意见》和《三明市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编制《三明市全域森林康养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0-2025)》,制定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样板基地认定办法、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政策,设计森林康养基地LOGO,成立三明市森林康养协会,开展全域全时森林康养产品宣传推介,先后在第三届中国森林康养与乡村振兴大会、第五届中国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唱响了“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各县(市、区)开发了“森林+温泉疗养、静心休养、观鸟休闲、食疗瘦身、职工疗养”等特色康养产品,打造了大田翰霖泉、清流天芳悦潭、泰宁境元、沙县马岩、将乐龙栖山、尤溪古溪星河、尤溪侠天下等森林康养基地。目前,全市累计建有国家森林康养基地2个,省级森林养生城市7个,省级森林康养小镇21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44个,三明市被确定为全国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市,年均接待森林康养游客150万人次以上,有效助力了乡村振兴。

      二、积极做好森林康养用林用地要素保障。基于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需要,我局积极对接协调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通过多途径寻求保障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用地支持政策。现有政策主要有:一是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应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统筹安排,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康养旅游等服务接待和活动场所。二是2020年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支持各地积极争取将森林康养产业发展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统筹考虑,优先保障;鼓励依托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充分利用现有国有林场旧场部、工区、管护用房、建设用地及工会工人疗休养院(所)、旧校房舍等,建设森林康复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森林氧吧等服务设施;对不涉及林木采伐的森林步道等基础设施,按不改变林地用途对待。三是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生态型森林步道、非永久性建筑的森林康养辅助设施等,依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可以按照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三、不断强化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我市全力推动森林康养产业发展,除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外,也相应出台了支持发展政策。一是2021年市林业局制定出台《三明市级及以上森林康养基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获评市级、省级、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2万元的资金补助,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全市共补助市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资金316万元,有力促进森林康养基地完善内部功能和配套场所服务设施提升。二是在做好市本级产业引导和政策扶持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支持。如结合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戴云山省级森林步道总体规划,借助省级“百园千道”生态产品共享工程建设项目,优先选择靠近城镇周边、旅游名镇名村和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森林康养基地等交通便利、通达性较好的景区景点,利用已有的林道、护林防火道路和生产性道路改造或新建森林步道,2021年以来全市共建设森林步道339公里,其中在森林康养基地范围内改造或新建森林康养步道96公里。三是结合绿化美化行动,积极向上争取森林景观改善项目和资金支持。借助省级森林乡镇、省级森林村庄、重点区域林相改善、珍贵树种造林、森林可持续经营、松林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省级以上财政补助项目,采取新造、改造、补植等森林经营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升森林康养基地周边的森林景观和康养疗愈功能,着力打造生态优良、林相优美、景致宜人、功效明显的森林康养环境,全市共开展森林康养基地周边森林景观改善5000多亩,极大提升森林康养基地景观质量和环境资源。

      四、全面加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监督管理。为规范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和管理,促进森林康养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不定期跟踪调度各县(市、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情况,定期对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和运营管理开展动态监测与评价。2022年我市印发《关于开展市级森林康养基地“回头看”的通知》(明绿色三明办〔2022〕11号),对市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专家评定意见和建议的反馈问题清单,以及《三明市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试行)》《福建省级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试行)》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引导森林康养基地进一步完善食宿、森林浴场所、森林步道及沿途休息亭、公厕、垃圾箱和各种文体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对表对标将标准落地落实,促进各森林康养基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同时,根据《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4〕59号)关于“实行康养基地动态管理”要求,从2024年起对我市已评定通过的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每3年复核一次。目前已对2020年评定的清流天芳悦潭、宁化聚龙阁、将乐龙栖山、泰宁境元、泰宁耕读李家、尤溪侠天下、尤溪古溪星河、大田翰霖泉等8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开展评估复核,均符合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标准。

      下一步,我局围绕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将持续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紧抓《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先行先试的若干措施》契机,积极争取将以木竹材料为主的非永久性的单层建筑物、休憩平台、移动类设施等森林康养配套设施按照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鼓励各地充分利用乡村闲置房屋、校舍及国有林场旧场部、旧工区和管护用房等建设康养服务设施;积极争取公益林合理经营利用发展森林康养政策,采取择间伐措施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科学经营,保留抚育采伐适宜株数和郁闭度,并利用林下空间和景观资源,推动发展森林康养。二是推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用好省级森林步道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环城周山森林景观提升等项目与政策,推进森林康养步道、核心区域标识标牌、解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森林康养基地科学配置和优化具有康养功能的植物走廊,开发设计森林康养特色课程产品,完善内部功能和服务设施。加快与中国林学会森林疗养分会合作编制的《中国南方森林疗(康)养基地建设标准》发布实施,为我市森林康养基地的生态环境、场地设施、服务管理等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强化森林康养基地评估监测。对照森林康养基地评定标准,从康养设施、康养产品设置、养老设施设置、职工疗休养、医保系统配置等方面开展评估复核,切实做到坚持标准、动态管理、有进有出、优保劣汰,今年重点对2021年评定的9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进行评估复核。四是加强森林康养人才队伍培养。发挥三明市森林疗养工作站作用,加强与中国林学会森林疗养分会等协会及福建农林大学、三明学院等院校合作,每年举办2期全市森林康养产业(或森林疗养师)培训班,提高森林康养基地服务接待和管理能力;每年举办2期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森林康养交流活动,鼓励和支持各级森林康养基地引入先进管理理念,探索运用连锁经营、托管经营和职业经理人等现代经营管理模式,建设打造高素质森林康养人才队伍。五是持续开拓森林康养消费市场。以沪明对口合作、新时代山海协作、明抚对口合作、明台融合发展为契机,加强与上海、泉州、江西抚州、台湾等地的机关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社会团体等对接合作,开展特色森林康养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吸引省内外及台胞来明进行康养消费。

      领导署名:陈 平

      联 系 人:朱业辉

      联系电话:182****6787

      三明市林业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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