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0-0500-2025-00023
- 备注/文号: 明林造〔2025〕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8日,建宁县无患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获批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73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024-2025年。目前,建宁县无患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存在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偏低等问题。为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资源库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加强对项目落地实施、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项目法人、合同管理、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种质资源扩繁、基础设施、设备采购等项目建设,切实提升无患子林木种质资源库收集保存能力。
二、加快实施进度。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制定倒排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快推进房建基础工程、种质资源收集采穗工程财审、招标等工作,4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批复,5月底前做好收集区、采穗区林地和苗木准备,开工建设土建工程;11月底前完成辅助用房、组培室、配套用房、资源收集采穗工程建设,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独立账页、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支出,对已完成的项目工程量,经验收合格后抓紧完成资金兑付,提高资金支出率。
三、加强跟踪督导。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落实项目跟踪指导、监测调度等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我局将联合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开展实地督导,对进度持续滞后、整改不力的,将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明市林业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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