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0-0500-2024-00068
- 备注/文号: 明林综〔2024〕4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林业经济有关标准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林改便函〔2021〕6号)和《关于发布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等认定结果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认定标准的通知》(闽林文〔2022〕10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49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文件要求,经县级审核、申报,市级评审、公示,确定清流县合盛花卉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5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沙县虬江古早家庭林场等11个家庭林场为2024年省级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一、林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单位(5个)
1.清流县合盛花卉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2.将乐县众森竹业专业合作社
3.尤溪县同阳农林专业合作社
4.尤溪县联利林业专业合作社
5.尤溪县杰达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家庭林场等标准化建设单位(11个)
1.沙县虬江古早家庭林场
2.明溪县庆华林场
3.清流县嵩口镇绿都林场
4.清流县里田乡长发家庭农场
5.清流县林畲旺旺家庭农场
6.宁化县水茜弘业家庭林场
7.宁化县水茜镇都溪家庭农场
8.泰宁县朱口镇小辉家庭林场
9.泰宁县鑫祥家庭林场
10.尤溪县新阳镇生来家庭林场
11.尤溪县优享生态种养殖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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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林业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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