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0-0500-2024-00035
  • 备注/文号: 明林函﹝2024﹞2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1017号提案的答复
明林函﹝2024﹞28号
来源:三明市林业局 时间:2024-05-14 17:08

倪友贤委员:

  《关于推进“以竹代塑”应用,促进我市竹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241017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国资委、金融监管局办理。感谢你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三明市竹产业发展,并对竹产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是竹产业大市,现有竹林面积466万亩,2023年竹产业产值301亿元,“以竹代塑”业态不断发展,培育500多家笋竹加工企业,全市已形成上游竹拉丝、竹片,中游竹胶板、竹木生化产品、竹制新材料,下游竹地板、竹家具、竹工艺品,以及竹笋加工等产业链条。

  一、完善组织保障。在2022年出台的《三明市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基础上,2023年又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三明市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4年初,出台《三明市竹木产业链发展规划(2023-2035)》《三明市竹木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实施方案》《三明市关于加快推进竹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将“以竹代塑”作为推动竹木产业发展的重点,明确加快“以竹代塑”产品研发、培育竹产业业态、开展重点场景替代行动,并制定资金政策支持。2020年以来,我市累计争取生态文明示范区补助资金、省级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3.34亿元上级资金,支持竹产业专业园区建设、企业技改升级、荣誉品牌创建、新技术研发等领域。

  二、强化金融支持。结合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以及创建全国普惠金融示范区工作,出台了《三明市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奖补若干措施》、《三明市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对符合条件的“以竹代塑”小微企业贷款给予贴息、增信、担保等方面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竹产业企业(项目)申报认证绿色企业(项目),按规定给予贴息补助;建立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竹产业承保体系,为林竹生产提供风险保障。指导金融机构设置门槛适度、利率优惠、抵押物覆盖面广、符合竹产业生产周期等特点的专属信贷产品。推动农信系统创新“福林贷”“福竹贷”“福笋贷”“竹享贷”“竹农贷”等特色竹业金融产品,满足不同竹产业各类主体融资需求,截至2023年底,累计发放竹产业贷款3387户7.65亿元。

  三、推动“以竹代塑”。支持永安市建设国家“以竹代塑”示范基地,成立了“以竹代塑”工作领导小组,正在编制《永安市创建国家“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实施方案》。开展全市笋竹产品推广产品摸底工作,收集全市重点笋竹加工企业产品目录,编制印发《三明市“以竹代塑”产品推广目录》,倡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以竹代塑”产品在各级单位推广使用。目前,“以竹代塑”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我市行政、日用、文旅、建筑等领域。比如,在城发集团“明城系”酒店装修、麒麟山公园提升改造、三明城市绿道建设、永安市行政办公用品采购、“一场一景”景观建设提升、政府机关食堂餐具购置等领域,广泛使用“以竹代塑”产品。同时,财政部2022年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已经有竹制品(编码A0707216),采购人可根据需求选择竹制品对应品目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注重氛围营造。通过举办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国际(永安)竹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布设“以竹代塑”产品展示馆,开展“以竹代塑”产品展示展销、竹产业发展论坛等系列活动,推动市民零距离接触“以竹代塑”产品。依托三明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务网、E三明等平台,大力开展“以竹代塑”宣传。在尤溪、永安、泰宁、建宁等地建设“以竹代塑”文化创意展厅,加强“以竹代塑”科普宣传,推动竹产业文旅融合,营造良好的竹产业发展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继续争取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三明林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等省级财政项目资金,支持“以竹代塑”业态发展。二是积极推进永安市创建国家“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打造“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三是继续通过展会宣传、媒体宣传,推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加快使用“以竹代塑”产品,引导广大市民推广使用“以竹代塑”产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四是进一步清单化对接融资需求,多元化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更多“以竹代塑”产品生产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助力“以竹代塑”产业发展。

  领导署名:陈  平

  联 系 人:陈丹丹

  联系电话:187****6201

  三明市林业局

  2024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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