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0-0500-2023-00099
  • 备注/文号: 明林造〔2023〕3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2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通知
明林造〔2023〕32号
来源:三明市林业局 时间:2023-12-21 11:14

明溪、宁化、将乐、泰宁、建宁县林业局及其所在县省属国有林场:

  为确保我市2022年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三明市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项目竣工后,项目审批部门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为此,市林业局决定在项目建设单位完成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开展2022年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招标程序,市林业局组织邀请第三方于12月20日起对2022年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开展竣工验收,各项目县林业局和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项目建设有关要求准备好内业验收材料,组织配合外业调查,积极做好验收协调工作,安排好交通工具和上山工作人员等,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讲求公正,杜绝虚假。本次竣工验收工作,是在各项目县林业局自查验收的基础上,采取抽查验收方式进行。在验收检查过程中,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三明市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检查验收方案(试行)》要求,对照建设任务目标,明确竣工验收的对象、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杜绝提供假材料、伪造假合同、设置障碍等弄虚作假行为,做到验收工作科学有序。

  三、严明纪律,确保进度。项目验收期间,要严明工作纪律,检查组食宿自理,各县不得另行安排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山场线路,少走回头路、冤枉路,并做好人员配备和时间安排,督促验收工作加快进度。

  三明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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