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0-0500-2022-00091
- 备注/文号: 明林场〔2022〕3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林业局、省属市管国有林场,市林业局各有关科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场“百场带千村”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巩固扩大改革成果,在开展“百场结百村”活动的基础上,拓展场村合作范围和共建内容,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切实推动国有林场与地方融合发展,共创富美和谐的场村关系,我局研究制定了《三明市国有林场“百场带千村”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林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林业局
三明市国有林场“百场带千村”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尹力书记在沙县官庄国有林场调研讲话精神,以三明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全市26个国有林场在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百场带千村”活动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22〕57号)要求,结合我市国有林场实际,现就开展“百场带千村”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森林经营、绿化美化、科技推广、场村联建等方面的优势,在新时代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标杆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实现林业改革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共创富美和谐的场村关系。
二、主要任务
(一)合作共赢,提升林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创新,主动参与集体林权改革,建立以场带村联户合作发展森林资源机制,采用国有林场+村集体、国有林场+村民小组、国有林场+林业经营组织、国有林场+林农等多种模式,采取合作造林、合作经营、合资造林、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带动周边乡村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形成“场村合作、共赢发展”的森林资源经营成效,助力集体林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经营,做大做优国有林场规模,助推村财增收林农致富。
(二)示范引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依托国家林木良种基地、国家和省级长期科研基地、林业科技园区等林业科研阵地,充分发挥国有林场人才、技术、管理等优势,结合国有林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在良种选育、科技育苗、标准化造林、科学抚育、林分低产低效改造、珍贵树种培育以及先进技术应用推广等方面,加快营林示范片、示范带、示范走廊建设,协助当地林农繁育高世代造林苗木和开展营造林技术指导,为周边林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森林资源培育样板,全面提高国有林场与共建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加强保护,提升生态保护成果。
强化场村联防联控,就近聘用符合条件的村民参与国有林场护林队伍;发挥林长制牵引作用,鼓励整合场村防火突击队、平安综治联防队、森林联合巡护队等队伍力量,全面加强网格化管理。支持探索林区视频监测系统共建共享机制,开放省属国有林场森林视频监测系统,提升乡村森林保护预警监测能力。支持共建共用森林防火储备库,加强森林防火通道、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共同强化火源管控和森林防火宣传,提升村级森林防火能力。国有林场带头做好乡村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带头开展松材线虫处置工作,建立松林改造提升项目示范点。开展场村融合治理,支持创新涉林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探索建立包案化解机制,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科学高效的综合防控体系,共同提升生态保护合力和成效。
(四)强化帮扶,促进林区群众增收致富。
建立科学有效的结对帮扶机制。加强就业帮扶,鼓励当地劳动力参与国有林场种苗生产、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木材生产、森林管护等劳务工作,带动村民家门口务工就业。加强生态帮扶,优先聘用结对共建村困难群众为生态护林员。加强科技帮扶,用好国有林场科研阵地、技术、人才优势,为村民提供“林农点单、专家送餐”林业科技服务。加强结对帮扶,支持共建村发展特色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生态旅游、森林人家、森林康养等生态富民产业,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提升兴林富民的推动力。
(五)共建共享,打造宜居宜业新林区。
以现代国有林场、省级森林村庄、“百园千道”、“一场一景”等项目为载体,通过对国有林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美化,打造集生态、景观、休闲于一体的生态共享模范区,并向周边村民开放,将绿色发展成果反哺当地群众,让人们能够走进自然、热爱自然,共享生态文明成果。协助周边乡村申报创建“森林村庄”,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生态景观和居住环境质量,在国有林场结对共建村中全力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林村庄”。
(六)创新形式,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
指导协助共建村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常态化协助共建村开展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举办“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增强村民的幸福感、荣誉感。在共建村经常性组织开展生态保护、文明礼仪、公民道德、法律法规、卫生健康等宣传讲坛,促进共建村群众文明习惯的养成,让讲文明、树新风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激发广大村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
(七)党建引领,夯实场村共建基础。
强化场村党建共建,构建和谐互融稳定的经营环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平台。支持市、县林业部门和国有林场与共建村开展“四级联创”和“三级联创”活动,定期开展党建交流活动,帮助共建村党支部加强阵地建设、提升党建文化和党员素质,联合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党课宣讲,帮扶困难群众,大力支持共建村公益事业建设,多为共建村办实事、办好事,助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精准化水平。
三、活动方式
按照省林业局“百场带千村”活动要求,总结“百场结百村”活动的成功经验,扩大国有林场对在经营区内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的结对共建范围,确定共建双赢的合作项目,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优势,有效整合林业的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要素,全面提升林业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全市13家省属国有林场和13家县属国有林场都要积极参与“百场带千村”活动,结对共建至少2个村,按照方案内容确定实施共建特色项目,确保取得实效。
四、组织保障
市林业局成立“百场带千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活动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组长:王文鉴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吴 莉 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谢锦斌 市林业局林改科科长
张明星 市林业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彭小勇 市林业局造林科负责人
鄢金灼 市林业局产业科负责人
傅瑞青 市林业局科学技术科科长
张运根 市国有林场工作站站长
刘森勋 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有林场工作站,由张运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局办公室:负责开展“百场带千村”活动信息宣传、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
局林改科:宣传产业政策,指导有关县(市、区)林业部门,对林下经济、竹业经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等财政补助资金向结对共建村倾斜。
局计财科:指导共建项目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指导共建场村申请项目帮扶资金。
局造林科:指导共建村做好造林绿化、村庄绿化、森林村庄创建等工作;指导各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
局产业科:宣传产业政策,指导林下经济、笋竹精深加工、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向结对共建村倾斜,并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县属国有林场开展“百场带千村”活动。
局科学技术科:指导各国有林场开展场村技术服务、科技下乡、人员培训、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
市国有林场工作站: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对共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及时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协调局相关部门和县、场,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推广使用先进的林业科技成果,将共建场村作为技术推广的先行先试区。
县(市、区)林业局:研究制订县属国有林场的“百场带千村”活动方案;指导、支持、督促县属国有林场开展活动;整合林业政策、项目、资金向参与活动的乡村倾斜;做好辖区林场帮扶资金的审核,积极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国有林场:研究制订“百场带千村”活动实施方案;与参与活动的乡村商定具体的共建内容,制定共建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活动任务的落实;定期汇报活动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反馈;积极争取活动的专项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2年8月)。市林业局研究部署活动的具体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百场带千村”活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研究确定参与活动的乡村,各国有林场制定共建方案并与共建乡村签订共建协议。
(二)实施阶段(2022年9月-2025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和共建协议组织开展活动实施。市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指导国有林场和共建村做好共建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6年1-3月)。各国有林场全面总结活动实施情况,对实施效果进行总体评价,并根据中央、省、市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制定下一阶段的共建思路、任务和目标。
六、加强领导
(一)加强调研指导。为确保活动实施的效果,市、县(区)两级林业部门要组织人员定期深入国有林场、结对共建村开展调研,指导活动深入开展。
(二)做好工作总结。各国有林场每半年对活动情况进行小结,每年进行总结,并填写《“百场带千村活动”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分别于
(三)广泛宣传推广。各国有林场要积极挖掘、总结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材料,及时做好信息宣传,并报送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
“百场带千村活动”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活动内容 |
实施情况 |
1 |
结对帮扶数量 |
|
2 |
帮扶解决就业情况 |
|
3 |
开展合作经营情况 |
|
4 |
促进林农增收情况 |
|
5 |
落实帮扶资金数量 (项目、自筹) |
|
6 |
森林村庄建设情况 |
|
7 |
帮助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情况 |
|
8 |
“一场一景”“百园千道”建设情况 |
|
9 |
联防联控体系建设情况 |
|
10 |
推动文明创建情况 (先进基层党组织、各类示范村打造情况) |
备注:“百场带千村”考评方案实行评分制,评分细则由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另行制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