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0-0500-2022-00053
- 备注/文号: 明林场〔2022〕1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沙县区、永安市、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将乐县、大田县林业局:
为适当缓解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的我市森林康养基地经营困难局面,帮助提振发展信心,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纾困解难三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明政文〔2022〕24号)、《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级及以上森林康养基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林综[2021]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被确定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的永安青水畲寨、清流桂花园、宁化南岭清秋、将乐玉华洞、泰宁文创、大田雾海茶、大田阳春等7个森林康养基地,每个基地给予奖补资金8万元;对2021年从市级升格为省级的沙县马岩、建宁高峰等2个森林康养基地,每个基地给予奖补资金3万元;共计纾困解难奖补资金62万元。
请以上县(市)区林业局收到下拨资金后,迅速补助到相关森林康养基地,并按照文件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附件:三明市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纾困解难奖补资金情况表
三明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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