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5-03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明金管〔2024〕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金融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市金融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结合我市依法治市目标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事项严格依照规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持续加强学习教育,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专题培训等,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风险的能力和地方金融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党员干部当好法治机关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二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通过“有奖问答等形式,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三是坚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典当行从业人员培训、开展现场检查等形式,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和合规理念,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将合规理念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四是加强金融消费者维权教育,组织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月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三)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三访三办”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发布三明市第八批融资担保“白名单”企业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全面发力,在政策上推动金融资源向市场主体倾斜。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2349.49亿元,同比增长11.86%,增速全省第三,连续47个月保持2位数增长;存贷比89.46%,比上年末增加2.11个百分点。二是加强服务保障,依据《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规定,持续深化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全面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三明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常态化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强化地方金融行业监管机制,切实推进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纠纷调处机制。联合市法院推动建立三明市金融纠纷诉源治理示范中心,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金融和司法深度融合。
(四)坚持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聘用法律顾问协助审核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对已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审核台账,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完成3轮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废止8份文件。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采取市、县两级联合执法方式,对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开展“双随机”检查,并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开展重点行业全覆盖监管,通过年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场所开展全覆盖监管,持续筑牢行业风险防线,努力推进企业合规经营。四是健全网贷领域风险监管长效机制,部署开展网贷机构“回头看”整治工作。强化舆情监控,做好涉网贷领域信访投诉及违规经营线索处置工作,全力维护辖区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市金融监管局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较大程度影响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效率的提高和工作的顺利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二、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法治宣传,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机关学法用法制度,结合法制教育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集中学法专题讲座,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保证法治宣传教育经常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意识,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推动相关机构利用各类媒体、微信公众号、办公场所、业务网点等宣传平台,抓好金融消费及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非法校园贷”、非法高利贷知识的宣传普及,以案释法,揭示非法集资、“套路贷”、“非法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的作案手法及危害性,提升群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严格依照《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监管服务工作,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全力做好网贷机构的风险处置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的针对性、精准性。探索“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长效现场检查机制,做实做细非现场监管工作。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发挥非现场监管手段作用,增强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监测前瞻性、穿透性、全面性,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
(三)加强应急处置,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操作流程,加强考核力度,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演练,增强处置能力。加强与信访、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落细落实网贷机构及省外网贷机构涉我省的信访投诉处置及网上舆情监测,盯紧盯牢涉访涉诉较多的交易场所。
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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