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2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 明城管办〔2021〕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2-0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明城管办〔2021〕2号
来源:三明市城管局 时间:2021-02-07 11:20
 
梅列区、三元区城管委、文明委,市区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三明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24        

 

  

  

  三明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三明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对象

  三明市区行政区域内所属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主、次干道、街巷两侧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门前三包”责任人的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写字楼,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写字楼,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或者收储土地,建设单位或者自然资源部门为责任人。

  (三)文化、体育、公园、广场、公共绿地、车站、码头、商店、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四)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管理区域,本单位为责任人。

  (五)河道、湖泊、池塘等水域及岸线,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六)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责任人中有经营单位的,经营单位为责任人;无经营单位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责任人存在争议的,由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共同确定并书面告知责任人。

  三、“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

  横向为责任单位沿街(路)建筑的总长,纵向为责任单位横向两侧至门前人行道的道牙,无道牙的以车行道边缘为界。

  四、“门前三包”责任

  “门前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和包秩序。即责任单位应当维护好其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和秩序,及时有效地劝阻、制止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和秩序的行为。

  (一)包卫生:环境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乱养家禽家畜、私搭乱建,无乱张贴,无蚊蝇孳生,卫生设施完好;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图案清晰,外部造型完整,及时整饰翻新;商业橱窗、雨阳篷、招牌完好、整洁,无积尘。

  (二)包绿化:保护责任区绿化设施;劝阻攀折花木、践踏绿地等行为,做到树木无钉、无挂、无晾晒衣物;禁止向树坑、绿地内倾倒垃圾、污水和堆放杂物等行为,及时清理垃圾杂物。

  (三)包秩序:责任区秩序良好,做到临街无摆放广告招牌、清扫工具和废物容器,无占道经营、乞讨现象,门前车辆停放整齐。

  五、“门前三包”考评

  (一)考评方式

  “门前三包”考评采取日常巡查、督查通报、月末测评、年终汇总的方式进行。

  考评采取扣分制,满分100分,评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单位,89分至75分为合格单位,75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年终考评分数为每月考评分数的平均分(考评细则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

  1.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

  2.区级文明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由梅列区、三元区城管办分别组织实施。

  3.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由梅列区、三元区城管局分别组织实施。

  4.市场监管、卫生、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等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城市管理相关职责,配合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三)考核程序

  1.梅列区、三元区城管局每日进行“门前三包”督导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责任人,限时整改。

  2.市城管办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3.梅列区、三元区城管办对“门前三包”责任人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于次月10日前报送市城管办,并由市城管办予以通报。

  4.每月考评成绩平均分为年终考评得分,市城管办1231日前对当年度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各级文明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结果纳入动态管理,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记负分。

  梅列区、三元区城管局对每月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加强巡查检查密度,对违反《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将处罚结果记入三明市信用信息平台,严重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

  2.将个体工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结果纳入市民文明积分管理对违法搭建、破墙开店,每起记负2分;违规设置广告牌,每次记负2

  六、其他事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8621日颁布的《三明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

  三明市区“门前三包”考评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实际得分

  1

  包卫生

  (一)环境整洁干净,卫生设施完好包括:

  1.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裸露、零散或撒落投放;

  2.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投放至指定收集点,不得占道堆放;

  3.不得在责任区内随意丢弃烟头、纸屑、饭盒、塑料袋、瓜果皮等各种废弃物;

  4.不得出现油水、污水直排,污染路面、雨水管沟、河道等;

  5.不得超出门店饲养宠物和家禽家畜。

  (二)不得违反规定私搭乱建,具体包括:

  1.不得违反规划擅自新建、改建建(构)筑物;

  2.不得擅自设置地锁、石墩等路障或圈占公共停车位;

  3.安装的雨披、遮阳棚应当符合国家城市容貌标准并保持整洁、完好。

  (三)不得违反规定实施悬挂、张贴、涂写、刻画等行为,具体包括:

  1.不得在墙体、护栏、树木、线杆等物体上悬挂各种布幅;

  2.不得在公共公告栏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箱体、护栏、树木、线杆等公共设施上张贴、涂写、刻画广告。

  (四)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具体包括:

  1.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符合国家城市容貌标准并保持整洁、完好;

  2.夜景工程灯光显示完整。

  每项扣2.5

   

  2

  包绿化

  (一)不得违反规定占用绿地、损毁苗木、采摘花果等,具体包括:

  1.不得占用绿地进行生产经营、堆放物品、氛围布置、集会活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2.不得擅自进行砍伐、迁移、损伤、修剪树木、偷窃苗木、损青毁苗、践踏花草、碾压植被、采摘花果等行为。

  (二)不得借助树木架线、拴系物品,具体包括:

  1.不得借助树木进行架线挂物、晾晒衣被等;

  2.不得借助树木进行悬挂、张贴广告宣传标语等;

  3.不得借助树木进行拴系动物等;

  4.不得借助树木进行拉线牵引、固定线杆等;

  5.不得向树池、花坛内倾倒垃圾、废水等。

  每项扣3

   

  3

  包秩序

  (一)不得违反规定占道经营,具体包括:

  1.不得超出门窗、外墙经营或堆放营业物品、生活用品、盆景等;

  2.不得占道摆摊设点。

  (二)不得违反规定占道堆放物品,具体包括:

  1.不得擅自摆放各类广告招牌;

  2.不得超出门窗、外墙堆放各类清扫工具和垃圾容器;

  3.装饰装修应当按规定围挡,不得超出围挡堆放装饰装修材料或垃圾;

  4.不得沿街晾晒。

  (三)门前车辆停放整齐,具体包括:

  1.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通向停放;

  2.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电动车充电。

  每项扣3

   

  4

   

  积极主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服从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

  2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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