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138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1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玉彬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4MAC6HL2QXR):
你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德安路8号6幢四层)于2024年9月20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申请,我单位已于2024年9月20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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