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125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11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8-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717361030E):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92号)于2024年8月27日提交的新市北路466号环保大厦边给水管道破裂应急抢修施工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8月27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占用、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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