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111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9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8-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4004887808205):
经审查,你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麒麟新村10幢)于2024年8月5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东新五路及东乾路片区排涝泵站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江滨路:东新三路口至东新五路泵站施工占用1100米×12米)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8月5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占用、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