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102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9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福建一建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155597497G):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玫瑰新村66幢地下二层10号)于2024年7月10日提交的福建一建·下洋院子项目人行道连接施工前须占用城市道路(江滨路下洋院子项目边10米×6米)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7月10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占用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8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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