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085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7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三元区城发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392624U):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42栋十三层7号)于2024年6月5日提交的三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市区一体化(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项目施工需占用城市道路(江滨南路人行道—全季酒店停车场入口至下洋三路路口231平方米)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6月5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占用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9月1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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