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077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6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4〕68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5-27 15:2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155583765K):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705号)于2024年5月27日提交的三元区应急抢修项目工程梅岭路电缆敷设施工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梅岭路机关食堂门口5米及梅岭路与梅岭支路交叉口18米)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5月27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占用、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5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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