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074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6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4〕65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5-22 15:36

  

三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488782076Q):

  你单位(地址:三明市工业北路13号)于2024年5月22日提交的市区沿街商铺、市直机关单位错接漏接改造工程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东新五路辅路人行道徐碧二村9幢边至徐碧二村11幢边90×3米)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5月22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占用、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5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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